通 知
委托中心实行人事档案管理的各开户单位(企业):
为了更高效、更便捷、更优质、更有针对性地为各开户单位(企业)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我中心即日起将对各开户单位(企业)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特对相关单位(企业)通知如下:
1、凡在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后,有单位(企业)名称变更、代理人员终止合同转出本单位代理等变更情况的相关单位(企业),请将更新信息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至我中心档案室。
2、按照《晋城市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协议》要求,各代理单位(企业),请将本单位代理人员在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报送我中心档案室,以便统一管理。
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9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