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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委党校

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有效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晋市组通字〔2018〕48号)文件精神,经校委研究,决定为我校公开引进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本次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

        二、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3名热爱党校事业,有志于从事干部教育与科研资政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如下:

        1、岗位名称:专业技术岗位;

        2、所需专业: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文学类;管理学类。

        3、学历(学位)要求:“双一流”、“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专业对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世界排名前200名(US New,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高校(不含国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上专业需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9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91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5)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6)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

(8)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引进程序

此次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测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19999时起至2019年9月20日18时止。

(3)报名地址:晋城市委党校(山西省晋城市金村新区,19路、26路、105路公交汽车市委党校站点下南行150),报名联系人:王文明 联系电话: 0356-3985862  13934066680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登录晋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cgov.gov.cn)或晋城人才网(https://www.jcrcw.com)下载并填写《晋城市委党校引进人才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符合条件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选派有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过多,采用答辩的方式,按1:3比例,取前9名进入测试考核。

3测试考核

采用专业能力测试、考察的方式对其专业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80分。通过试讲,考察考生适应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能力。考生根据组织方提供的备课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并按照抽签顺序讲课(可以制作电子课件,进行多媒体授课)。

根据试讲结果,依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

(2)考察

我校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已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未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社区、村委会的思想政治表现等。

考察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递补

4体检

根据测试考核结果,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5公示

经测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引进人才,并对拟引进人才在原发布引进人才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委党校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7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须与市委党校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市委党校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市委党校审核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予以解聘。

五、纪律监督

本次引才工作全程接受晋城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对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356-2198452

邮箱:jczzbjjz@163.com

        附件:《晋城市委党校引进人才报名表》



中共晋城市委党校

201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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