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就业见习保险补贴的通知

各市直就业见习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1118号文件精神,就业见习单位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由原先的30万元提高到与工伤保险工亡赔付大致相同的85万元额度。对用人单位因此而多支付的保费,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各就业见习单位将2021年1月1日之后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名单发送至邮箱(zhaojin2046@qq.com)。

联系电话:2069597

  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