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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方案


按照晋城市《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18〕25号)和《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晋市组通字〔2018〕48号)文件要求,经中共晋城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为局属事业单位晋城市法治建设指导中心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原则

引才坚持“德才兼备、专业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察与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引才名额

本次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名,详细情况见附件1。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引才对象主要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大学)〈详见附件3〉,精准引进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七)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引进程序

(一)提交申请

晋城市司法局提出引进人才申请并制定引进人才方案,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审核后批复。

(二)公告发布

引进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通过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cgov.gov.cn/)、晋城人才网(https://www.jcrcw.com/)、晋城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jcgov.gov.cn/)进行信息发布,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线上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8日截止(公休日除外)。

2.线上报名:请将(四)资格审查中的1-6项所需证件扫描为PDF格式发至邮箱,邮箱地址:jcssfjzzb@163.com。

3.现场报名地点:晋城市司法局416室(晋城市泽州路1129号)

4.联 系 人: 靳  霞    0356-2031203

(四)资格审查

报名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考察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如实填写《晋城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填专业要按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涉及到国外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所学专业应与国内研究生目录设置的专业相近;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面的专业与国内专业目录不对应的,须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5张;

6.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的存档凭证;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考核评价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10比例,考核采取面试与考察的办法择优引进。并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出现成绩并列,一并纳入考察对象。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1:10比例,考核采用笔试加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测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已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未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所居住村(社区)的思想政治表现等。

考察环节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后,将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晋城人才网、晋城市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引进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九)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司法局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十)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须与引进单位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该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市司法局审核同意,报市委组织部、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

五、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及办公室。

组 长:傅彦虎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林屯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建民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旭伟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政治部,负责此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咨询与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在引进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赵 文    联系电话:0356-2198420

市司法局政治部

联系人:靳 霞    联系电话:0356—2031203

七、其他事项

在引进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件:

1.晋城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晋城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2024年晋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引才高校(大学)名单


中共晋城市司法局党组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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