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立四级高龄津贴及尊老金制度
2月26日,全市老龄工作暨全国老年友好城市创建动员会议召开。会议回顾总结2012年全市老龄工作,安排部署2013年工作。副市长茹栋梅出席会议。
2013年,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高龄津贴及尊老金制度,大力引深“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从今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将给百岁以上老人发放3600元的尊老金,给90到99岁老人发放2400元的尊老金;县(市、区)财政每年发给80到89岁老人800元的尊老金;乡镇、办每年发给70到79岁老人200元的尊老金;村(社区)每年发给60到69岁老人100元的尊老金制度。同时,我市还将大力引深“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把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同创建“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温馨家庭”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命质量,促进老年人与城市的和谐发展。
会议指出,老龄工作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老龄事业发展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程度。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以对历史、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做好老龄工作,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加快发展;要加快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力争建立起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发展,并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它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要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积极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覆盖城乡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老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质量,让广大老年人满意。(撰稿:徐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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